2020-04-30 09:41浏览数:1次
建协函〔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科学、合理分配推荐指标,我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申报条件的工程。
二、资料要求
由推荐单位填写《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预申报表》(见附件)并盖章,于2020年5月22日前寄送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AB56@sina.com,邮件标题注明推荐单位名称。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邢建锋
联系电话:010-68118667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cn
附件: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预申报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