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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16:30:07           浏览次数:111次

陕交易受理〔2024〕38号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等文件精神,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产权类交易系统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平台功能及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交易流程“五合一”功能已于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引导各市场主体尽快适应新系统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内自主选择在省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负责《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进场咨询、项目分类、场地安排及适应系统等工作。《目录》内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直接选择登录广联达工程交易系统或新点软件工程交易系统按照“五合一”流程操作即可。操作流程在《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主选择交易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交易流程“五合一”等功能上线的通知》中已详细说明。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进场资料审核和备案后,自动完成项目登记、场地预约,自动对外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直接进入交易组织环节。省交易中心不再进行任何环节的确认、推送。进场环节遇到问题可咨询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二)《目录》内有明确的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但未开通监管权限的。相关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须填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权限表》(详见附件1),向省交易中心提出开通省级监管权限申请。由省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商交易受理处开通省级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后,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按照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交易流程登录相适应的交易系统进场交易。

(三)交通、水利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按照省平台原进场流程执行。

二、非《目录》内自主招标(自行监管)拟进入省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

(一)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负责非《目录》内(自行监管项目)的进场咨询、项目分类、场地安排及适应系统等工作。由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参照《目录》确认是否属于目录外非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并根据省交易中心场地使用情况确认是否可以进场交易。经由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确认符合进场要求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填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受理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登录新点软件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场登记环节,项目行业分类中选择其他工程,根据项目信息填写相关内容,与相关进场资料一次性提交,由省交易中心确认后完成项目登记。目录外(自行监管)的项目未在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须到现场监督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于非目录内(自行监管)的项目,相关交易系统不再支持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线上审核流程。自行监管项目,由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登录相关系统提交进场资料,项目按照“谁提交、谁负责”原则,项目的任何质疑、投诉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