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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有关事项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4-12-16 11:14:20           浏览次数:91次

近日,收到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反映,有机构和个人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运营机构名义对意向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供应商收取入驻费用。此类行为严重影响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秩序,破坏我省营商环境。为确保我省政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特做以下声明:

一、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或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申请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入围供应商的,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和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未成立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作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运营机构。请广大供应商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言论和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二、意向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完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无异议,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三、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常态化征集的方式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在库供应商向我中心提交入驻电子卖场所需资料,经审核通过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闻资讯”栏目(http://ggzy.shaanxi.gov.cn/xwzx/newsInfo.html)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公示。入围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卖场申请协议入驻。

对利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谋取利益的单位或个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