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8/13 15:54:57 文章点击数为:9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公文时效:有效
陕建发〔2020〕110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省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建筑工程中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目前,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在建项目、从业记录、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诚信评价等信息采集录入量逐月提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20年8月11日(16点30分),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经纳入在建项目数2642个,有考核数据项目数1376个,有考勤数据项目监测上班工人数112057人,更新率为52.08%,在全国排名第13位。平台在建项目数最多的是西安市,更新率前3名是榆林市、宝鸡市、延安市,进步幅度较大的是渭南市、安康市,进展较慢的是铜川市、西咸新区、汉中市。
二、主要成效
(一)积极开展系统重复项目删除工作。2020年4月初,住建部要求各省开展删除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上的重复项目工作,我省涉及重复项目163个。为此,各地负责填报系统的同志按照“陕西省重复项目清单”上的项目,对照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名称,逐个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删除工作。截止4月22日,全省已全部完成实名制系统上重复项目的删除工作。
(二)加快在建项目更新率填报工作。从5月13日起,住建部要求各省加快在建项目更新率填报工作。住建部每隔2天在微信群里对各省建筑工人实名制推进情况进行排名,省厅每天将省内各地市(区)排名及全国排名发到微信群里,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及时了解我省和本地区更新率的进展情况。截止8月11日,我省在建项目更新率从20.87%上升至52.08%(排名从第18位上升到第13位)。
(三)积极配合省人社部门做好考核通报工作。为做好2019年度考核实地核查和下一阶段综合评议工作,省清欠办要求我厅提供各地市“实名制管理信息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中实时更新率”数据要求,我厅依据实名制信息平台系统,及时准确地将各地市实时更新率数据上报省清欠办。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地住建部门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经省厅在微信群里多次点名提醒、督促,渭南市更新率从1.19%上升至57.22%;安康市从17.17%上升至52.23%。目前,铜川市、西咸新区、汉中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更新率仍低于50%,致使我省排名一直处于全国中游。
二是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较低。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建筑业复工复产情况来看,截止6月29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建筑业开(复)工的建筑工程项目总数4568个,按照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当前我省在建项目数仅为 2642个,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为57.84%,大部分地市没有达到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一并考核,将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作为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约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确保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在建项目实名制覆盖率和更新率较低的单位应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问题分析,抓好整改落实,迅速推进此项工作。对已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的项目,要实时更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务必于8月17日前将本地区实名制管理信息实时更新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各地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总承包企业及时录入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诚信评价等信息,确保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2020年新建项目实名制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我省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数据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时限要求完成系统对接和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请各单位于8月18日前将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建管办。同时,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区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我省在全国排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季宏升 029-63915835 63915833(传真)
邮箱:1323182231@qq.com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2日